[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廉政评谈 > 正文

莫做政治攀附“黄粱梦”

发布时间:2019-06-14 15:16:0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参与团团伙伙,谋取政治利益”;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周建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政治攀附”……近期,在一些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中,有关“政治攀附”的表述引起舆论关注。(6月1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张国民、周建国信奉“背景靠山”,热衷“取悦逢迎”,本以为攀上高枝,进入保险箱,从此高枕无忧,终究还是黄粱一梦,沦落到被查处的下场。在现实生活中,搞“政治攀附”的党员干部不乏其人,热衷于拉关系、拜码头,沉迷于“抱大腿”、找靠山,四处找门路、搭“天线”,甚至不惜甘当他人弄权营私的“马前卒”、贪赃枉法的“急先锋”,以达到攀上高枝、进入圈子的目的。个别官员搞政治攀附,也多是为自己寻找“护身符”,利用手中的资源达到一荣俱荣的目的,最终让自己的政治生涯走到尽头,也只是政治攀附的“黄粱美梦”。究其原因,有些党员干部党性缺失,信念迷失,存在不靠组织靠个人,不谢党恩谢私恩的错误思想。把成长进步寄托在攀附钻营上,认为“有德才不如有后台”“送钱比干事管用”,更有甚者,领导干部甘于“被攀附”,攀附者与被攀附者之间其实仅仅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极易结成利益共同体,构筑贪腐的生态链,进而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的行为作出明确的处分规定。因此,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红线,摒弃这些攀龙附凤的“黄粱美梦”。

一是党员干部要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利交者,利尽则交疏;以势交者,势倾则交断。”靠“攀附”和“拉拢”建立起来的关系网脆弱无比,随时会分崩离析。党员干部多走群众路线,少走“上层路线”。多一点脚踏实地,多一点为民服务,用行动赢得组织和人民的认可。二是领导干部更应发挥“头雁效应”。“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政治攀附之所以存在,归根到底在于总有一些更高层级的人喜欢”被攀附”。 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方面,政治表率的作用效果更为明显,必须率先垂范,做好榜样;三是各级党组织要制定正确的选人用人制度。“正身率下,以肃庶僚”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人,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用人,铲除“政治攀附”的土壤,刹住这股邪门歪风,让搞攀附者捞不到丝毫好处。(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艳丽)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