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后,它就如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问对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正确履职尽责,促进工作落实落地起到重要的震慑作用。因为问责,党员干部责任性主动性得到大大增强,大多数干部都自觉做到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同时,通过问责警示了广大干部,达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拍手叫好。
但在问责当中,也存在个别部门和单位没有真正做到精准化,或对业务不熟悉,曲解《条例》内涵,问责时断章取义;或心存私心,挟击报复,以权谋私,不该问责的问了,该问的不问;或权利任性,以问责立权威,开口闭口就问责;或问责过度,不注意分寸,没掌握度,小题大做导致出现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等问责不精准的情形。因为问责不精准,让本该问责的逃避问责,让不该问责的“李代桃僵”"躺着中枪"。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挫伤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打蛇打七寸,搔痒搔痒处",问责一定要做到精准,才能真正树立起《条例》权威,发挥《条例》的震慑效果,让被问责人员心服口服,让广大干部履职尽责。
要做到精准问责,就必须熟练掌握《条例》内容,悟深悟透新《条例》精神。不熟悉新《条例》内容,就难免会出现错问、乱问的现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广大纪检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要弄通、弄懂,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严格按《条例》问责、追责。这样就会避免问责时不出错或少错。
要做到精准问责,就要做到公平公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条例》一律平等。谁失责就问谁。纪检干部问责时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能看人吃饭,看菜下酒,厚此薄彼,避重就轻,追下不追上,问副职不问主职。不能因为问责对象是领导干部、上级部门就走马观花,草草放过,是一般干部、是基层就骨头里挑刺,穷追猛打,让人口服心不服。问责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
要做到精准问责,要自身正直。“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问责别人的纪委干部自己一定要心如日月,光明磊落,一身正气,没有私心杂念。这就要求我们的纪检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例》为准绳,该问的不管职务多高、权利多大,该问的坚决要问,不该问的哪怕是一个职务再低、权利再小也绝不乱问。相反,如果纪检干部心存私心、挟私报复或受人好处,自然会选择性的问责,该问的不问,不该问的却乱问。
要做到精准问责,必须慎重。“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纪检干部在问责时必须要三思而后行,要掌握好确凿依据。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搞明白是非曲直、前因后果,要分清主观与客观、直接与间接、历史与现实,不能一出问题就头脑发热,一事当前就只想到问责,要严格按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办事,不能唯长官意志,不能搞意气用事,不能受其它因素干扰,做到小心谨慎。否则,一旦错问责、滥问责,不仅直接伤害党员干部本人,也会让周围其他同志受挫伤心。精准问责才能让干部更好履职尽责。(南津渡办事处 唐高翔)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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