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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道县县委关于护航脱贫攻坚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1:35:0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对道县县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10月16日,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向道县县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道县县委始终把全面整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动真碰硬的决心,高标准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统筹推进抓整改。反馈会议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统一思想,学习传达市委和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把落实市委和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一体安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二)精准施策抓整改。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高规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分组负责”的原则,设立了综合组、资料组、案审组等三个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县委常委牵头,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名领导挂帅、一个牵头单位、一个台账、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明确整改任务及措施,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明确牵头县级领导为具体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人,牵头整改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要求由县级领导牵头召集相关整改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将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进一步细化,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期限要求,采取集中督查与分段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整改落实,对照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每半个月调度一次进度,一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小结,最后半个月集中进行全面“地毯式”清零督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道县扶贫领域的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整改期间,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2人,约谈31人、提醒谈话36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梅花镇宜阳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县住建局危改办已于2019年10月31日将配套资金发放到位。(2)梅花镇财政所唐某未调离梅花财政所的问题。2019年10月30日唐某已调离至白马渡镇财政所。

  2.关于实际整改情况与汇报情况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县林业局涉农资金未发放到位的问题。一是县林业局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核对公益林补偿资金受益农户姓名和账户情况;二是及时通过直接打卡方式将滞留的230.64万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给23573户农户。

  (2)寿雁镇贫困村空树岩村惠农资金没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大部分为代领代签的问题。一是寿雁镇党委组织对该村代签情况进行核对重签;二是出台管理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3)县畜牧水产局清退资金没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已于2019年11月19日将清退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4)县林业局以补交税款开具税票简单应付整改的问题。一是责令县林业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当事人已将平账借款归还上交到县纪委指定的财务账号;三是移交县纪委按程序处置。

  (5)白芒铺镇彭家村村干部违纪处理不及时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分别对该村三名干部给予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处分。

  (二)扶贫项目方面的问题(易地搬迁、移民安置、危房改造)

  3.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成本控制不力,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二是按程序提请了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计。

  4.关于监督管理缺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质量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二是责令承建方立即整改;三是雨天漏水、饮用水质差、排水不导致道路塌方问题以及自查发现房屋墙漆脱落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政策不够有力,滞留水库移民避险安置中央补助资金无法拨付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移民局认真开展自查,核实滞留资金情况,深刻剖析无法拨付使用原因;二是科学制定方案,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使用到位,目前已拨付到位1190余万元,剩余款项正在项目结算和拨付过程中。

  6.关于避险安置搬迁集中安置点,土地调剂费、青苗补偿费发放有代签现象,资金管控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白马渡镇党委组织人员对代签现象进行逐户核对。二是土地调剂款按要求全部重新签名并已发放到位。

  7.关于2017-2018年少数非贫困户超标准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数“四类对象”清理不及时造成危房改造资金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对48户非贫困户超标准发放补助资金问题和27户“四类对象”清理不及时造成危房改造资金流失的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

  8.关于梅花镇移民安置点土地调剂款超过一年时间未全部发放到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对,超过一年时间没有发放的户系常年外出务工户,没有联系方式,而导致的土地调剂资金无法发放到位。目前,该土地调剂款已按要求全部签名发放到位。

  9.关于四马桥镇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随意变更产业扶贫资金用途、部分项目未实施导致资金“趴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四马桥镇组织进行了项目管理情况自查;二是该镇滴水营和良木洞村2018年度将产业扶贫资金变更用途,鉴于该款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且在年内已完工,由镇党委对该村干部进行约谈;三是2019年6月下拨4个产业扶贫项目未实施的问题,在9月底4个项目均已完工并报账。

  10.关于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部分乡镇工作人员慢作为导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将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目前,2018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滞留在账上的8万余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责令相关单位对工作不认真、慢作为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岗位责任意识宣传教育。

  11.关于“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未落实到位,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未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扶贫办组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信息进行再次核对,确保“应保尽保”,截止2019年11月,全县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324人全部参保,实现了参保全覆盖。

  12.关于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农业委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协议签署时间空白、产业帮扶贫困户“政策不清楚”、资金提前下拨等管理有关问题。一是由县农业委将与项目道县绿美现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道县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协议书》收回,补写了日期。二是通过“地毯式全覆盖”核查,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建立利益联结关系贫困户均已知晓产业帮扶的相关情况和协议的主要内容;三是考虑项目实施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为保障贫困户收益,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目前2019年度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2)贫困户利益维权机制不明确、没有按标准分红、后期资金管理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已协调绿美公司成立了有贫困户参与的监事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通报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2019年度的保底分红情况。二是已按协议10%标准将2018年度分红支付到位;三是在2019年度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中,已明确后期资产管理主体,并责成实施企业购买农业保险,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13.关于2018年产业奖补蜻蜓点水,大量贫困户奖补资金不足百元,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结余资金趴账在县财政局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农业产业奖补政策出台时间较晚,贫困户申报的时间不够充分,导致贫困户获得奖补的人数不多,政策实施到位,节余资金转入2019年度。2019年度及时修正产业奖补政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2019年度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得到奖补的户数突破了5000户,发放奖补资金500余万元,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达到奖补全覆盖。

  14.关于贫困学生补贴、助学金打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扶贫补贴打卡发放到位。2018年度打款失败的已全部整改发放到位;2019年度发放2018年春季和秋季补贴打款失败的363人已全部补发到位。2014年至2017年打款失败的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与银行对学生打款信息重新进行再次认真核对,重新打款发放到位。

  15.关于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滞后,项目工程资金随意增加的问题。

  整改情况:(1)道县祥霖铺镇田广洞村、白露塘村、立福洞老村三个省级贫困村的供水主体工程未完工的问题。2019年10月已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2)四马桥镇新家庄村、审章塘乡沙子河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四马桥镇新家庄村供水工程已于2020年1月全面完工。审章塘乡沙子河村供水工程,因该村水源点与邻村存在水源矛盾纠纷,镇村两级多次协调无效而取消。(3)营江街道濂南、濂西村供水工程项目随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问题。2020年1月由项目部、监理、施工三方现场测量核算工程量。

  16.关于项目立项缺乏论证、审批把关不严、验收付款不合程序,赋予村级在项目实施上极大的“自主权”,随意变更项目内容等问题。

  整改情况:(1)桥头镇白竹田村项目变更的问题。经扶贫后盾单位领导、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到江永县实地考察,结合该村实际决定将百合种植、香猪养殖项目改为发展肉牛养殖,经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后,由村上报、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准变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2)清塘镇棉竹源村山羊养殖项目,因立项缺乏科学依据,不得不搁置的问题。棉竹源村黑山羊养殖项目因未找到合适的合作社和建设场地而变更项目,于2019年1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项目更改为竹鼠养殖。2019年7月该项目开工建设,9月底已成功养殖了第一批280对竹鼠。

  (3)东门街道双塘村道路硬化、护坡项目变更为水渠维修的问题。2018年8月该村书面提出项目资金使用变更申请,经东门街道办事处呈报、联点县级领导批示和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道路硬化、护坡项目变更为水渠维修,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

  (4)营江街道濂南脐橙基地项目更改为环村公路项目的问题。因6月下拨10万元中央扶贫项目资金时,脐橙基地项目工程款已结清,群众代表提议要求将该款用于修环村路方便群众出行、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经村支两委讨论决定该资金用于环村路项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于2019年9月20日项目完工。

  17.关于担当意识不强,梅花镇蒋莫村移民后扶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县移民局、梅花镇党委、蒋莫村认真核准发放不到位原因,及时补发到位。经核查,该村4户已于2016年前死亡未注销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收回统筹使用,21户重新核准了个人信息和银行账号并已补发到位。

  18.关于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相关部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程序拨付到位。

  19.关于横岭乡菖路村种植项目审批把关不严,项目实施困难,资金趴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横岭乡菖路村支两委已重新规范设置合作社负责人和运作方式,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专人专抓,加强对酥脆枣种植的标准化管理和技术指导,14户(其中9户为贫困户)种植户与项目资金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建立,目前30万产业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奖补到户。

  20.关于寿雁镇空树岩村黑木耳种植合作社违规使用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对合作社进行亏损奖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寿雁镇空树岩村黑木耳种植合作社违规使用的2018年专项扶贫奖补资金予以追回。

  21.关于寿雁镇水源头村黑木耳产业扶贫资金未按规定程序投入帮扶主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寿雁镇水源头村与该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州市天智菌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扶贫项目协议书,与贫困户建立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每年的收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并及时公示,其中10%作为村集体分红缴入村级账户,60%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30%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二是寿雁镇党委对该村监管不严、履职不力、执行有关程序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2.关于产业发展投入不足、贫困户覆盖率低、带动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投入。2018年度投入8000余万元扶贫资金,其中产业扶贫资金5000余万元,占比为61.35%。二是鼓励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开办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组织,进一步带动贫困户发展,提高产业帮扶贫困户的覆盖率,2019年度的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与546户贫困户1720人建立了利益联结关系,53个贫困村成立78个专业合作社与1714户建立了利益联结,产业帮扶覆盖率大大提高。

  23.关于白露塘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缺乏科学性,项目无法实施,导致专项扶贫资金趴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白露塘村申请扶贫资金用于发展青蒿产业,在培育青蒿苗木时遭遇特大暴雨而全部泡死,导致当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群众强烈要求大力改善排灌条件,为合理使用扶贫资金,经村两委研究后报县扶贫办同意更改项目为水利设施建设。现项目已完工。

  24.关于四马桥镇魏家村擅自变更扶贫建设项目,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该村擅自变更扶贫建设项目属实,由四马桥镇党委对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5.关于寿雁镇朱子夫村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亮化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寿雁镇党委于2019年11月26日就该问题对朱子夫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寿雁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并通报,要求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坚决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6.关于东门街道办双塘村2019年度种植藠头产业发展项目扶贫资金10万元使用不当,仍滞留东门街道办财政所的问题。

  整改情况:藠头种植季节性强,适合在8月播种,扶贫资金6月下拨,8月开种,10月中旬完工并已按程序报账。

  27.关于蚣坝镇石马神村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率低,扶贫资金“趴账”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将因天气影响延迟完工或完工后没有及时组织验收报账的工程项目及时结算报账;二是剩余扶贫资金根据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由该村两委科学研究制定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目前“趴账”资金已全部报账。

  28.关于大坪铺农场扶贫项目资金20余万元趴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坪铺农场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于2019年9月27日拨付了标准化果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1.01万元,标准化果园基地扶贫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9.关于祥霖铺、白芒铺、白马渡、梅花、清塘5个乡镇14个2018年扶贫项目至今未动工,但扶贫资金均已拨付到村账,造成专项扶贫资金趴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和村级发展情况,趴账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30.关于扶贫项目推进不力,资金报账进度缓慢、资金管理风险大,大量资金滞留在村级账上,资金监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办下发通报,对项目实施进度最慢和报账率最低的清塘镇等4个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对存在未开工项目的9个村通报批评,并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存在未完工项目的17个村、未报账项目资金的21个,以及部分未及时报账的13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二是2018年度的项目在2019年9月30日前已全部完工并结算报账;三是对2019年中央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涉及的19个项目未动工、11个竣工项目未报账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班子专抓。截止2019年12月底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报账。

  31.关于祥霖铺镇报账把关不严,资金使用不当,造成扶贫资金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合作社、公司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参与入股分红或签订务工协议;二是加强报账审核把关,凡是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公司和合作社一律不予拨付扶贫资金。

  32.关于洪塘营乡老何家利用已完工的公路建设工程,申请2016年度的扶贫资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洪塘营乡成立调查组,由乡纪委牵头对该村2015年以来的项目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程序给予了严肃处理。

  33.关于桥头镇汉冲陵村利用已完工的村道建设工程,套取2016年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桥头镇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全镇予以通报;三是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34.关于存在滞留、挪用贫困劳动力培训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白马渡镇2017年挪用贫困劳动力培训经费1.157万元已追缴县财政国库存,滞留3.548万元用于贫困技能培训,并于2019年12月全部支付完;二是万家庄街道办事处塘下村滞留的1.75万元培训经费用于贫困技能培训,已于2019年12月开支完。

  35.关于扶贫办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2019年10月28日县扶贫办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凡是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研究;二是认真剖析。县扶贫办党组进行深刻反思,在以后工作中坚决杜绝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行为;三是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6.关于虚报整合扶贫资金数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办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核准全县整合扶贫资金数额,统一统计口径,确保数据上报准确无误;二是对工作不认真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7.关于就业服务中心、祥霖铺镇滞留2018年度就业扶贫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采取“先垫后付”方式开展,培训结束后统一整理资料申拨培训费用,2019年4月培训费用分批下拨至乡镇,祥霖铺镇培训费用8.2万余元于11月按程序报账完毕。

  38.关于白马渡镇瓜地村白纸发票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村2016年度实施的扩建办公楼和新建卫生室项目白条入账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立即整改,已于2020年1月7日重新开具发票并补缴了税款。

  39.关于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拨付慢、滞留资金量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严格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拨款;二是加快滞留资金拨付使用力度,督促县水利局等单位及时提供工程款和货款报账资料,及时结算工程款和货款;三是由县扶贫办制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考核办法,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考核兑现,按项目进度和比例拨付资金,未开工项目及时收回资金并约谈相关责任人,造成严格后果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不再出现滞留现象。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从严从实持续推动整改。县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市委巡察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督查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改敷衍塞责的要及时进行严肃问责。

  (二)抓长抓常促进成果运用。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过程中,在从严从实抓好具体问题或个案处理的同时,注重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推动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落地推动建章立制。结合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单位在全县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或专项治理8次,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15个,其中基层组织建设方面3个、扶贫攻坚工作方面9个、其他工作的制度和规定2个;建立健全了行业、部门规章制度10余项。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5223451;电子邮箱zbs5223451@163.com。

  中共道县县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